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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出票价偏高 百姓难以承受

1999-08-19 来源:光明日报 祁凡 我有话说

据了解,北京文艺演出票价之高居全国之首,一般都在100元至300元,高档的达400—800元,低档的也在50元左右。这样高的票价,靠工资收入为生的城市百姓——国家机关干部、国营集体企业职工和知识分子越来越难以承受。眼下的物价(生活用品)一般说比计划经济时期上涨了10倍,上述工薪人员工资收入相应提高了10倍左右,所以生活用品的价格城市百姓是能够承受的,而且生活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。但文艺演出票价却上涨了100倍乃至数百倍。譬如:过去的文艺演出票价是0.30元至1.00元左右,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票价是0.80—1.00元,天桥剧场的芭蕾舞票价为1.20元,梅兰芳、马连良、盖叫天这些名角的票价也不过是2元左右。城市职工看一场演出,大体上是其月收入的1/50—1/100。而现在,一个处、局级干部或是一个教授、副教授,要看一场演出,就要占去月收入的1/10甚至1/5。这样的文化消费城市百姓显然承受不了。难怪曾有人提出:首都舞台面向谁?群众反映,现在物质生活提高了,精神生活却贫乏了。

文艺演出票价何以居高不下,通过分析其原因有三:

一、演出成本偏高,特别是一些所谓“名角”出场费太高,超出百姓收入的几十倍。

二、中介单位或中介人从中渔利过多。

三、场租过高。近十几年本市城区拆毁了近10个剧场,而新建的剧场只有一两个。如因建东方广场拆毁了中国青艺剧场和儿童剧院。因此多数演出单位没有自己的剧场,靠租场演出。如过去演芭蕾舞的天桥剧场,已拆掉,芭蕾舞团只好到场租昂贵的保利大厦租场演出。像人艺有自己的演出剧场,相对说,票价较低一些。

如此层层加码,就提高了票价。笔者曾就此问题咨询过有关单位,答复都是“爱莫能助”或“无能为力”。

我们的政府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宏观调控和管理,请北京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关心一下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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